江苏省自学考试相关政策及最新消息汇总
二、商务管理(本科段)等35个专业的理论课程考试安排至2020年上半年结束,实践环节考核及论文答辩安排至2020年下半年结束,最后一批毕业资格审核在2020年12月自学考试报名期间办理完毕,从2021年上半年开始不再受理上述专业的毕业申请,停止办理毕业手续。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设置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完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制度,适应终身教育体系和学习型社会建设的要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高等学历继续教育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业根据社会需求和办考力量设置,以满足学习者发展需求为导向,以学习者职业能力提升为重点,培养具有较高综合素质、适应职业发展、具有创新意识的应用型人才。
第三条 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指导委员会(
南京大学自学考试学士学位授予对于英语要求的说明
1、自学考试本科段课程“00015英语(二)”取得70分(及以上)成绩。
①要求参加自考课程考试的时间在办理自考本科毕业手续之前,否则成绩不予认可。
②自考本科段其它外语课程(日语、法语、俄语)成绩可参照执行。
2、取得国民教育系列英语专业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
①要求英语专业毕业证书落款时间在自考本科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之前。
②其它外语专业(日语、法语、俄语)毕业证书可参照执行。
3、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PETS)三级笔试考试(含听力)成绩合格。
①要求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的时间在自考本科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之前六年以内。
②仅认可2018年1月1日之后参加全国英语等级考试取得的成绩。
③PETS4、PETS5考试成绩合格可参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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