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考高校每年1月至2月中旬、7月至8月中旬,通过“服务平台”办理转出手续。考生转出手续具体受理时间以主考高校规定为准。

考生通过“服务平台”提交转考申请,主考高校按照转出要求进行审核。

主考高校审核通过后,考生须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本市高教自考准考证和转入地准考证到主考高校自考办,对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在主考高校自考办出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登记表》上签字。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审核无误后,按照考生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成绩、遵循规定标准,生成转出电子档案上传至考试中心转考平台。

特别提示:

1.请考生仔细阅读“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平台”首页面“使用说明”,熟悉考籍转出线上申请操作流程。线上申请如遇到技术问题,可咨询该平台的在线技术支持,也可拨打咨询电话021-35367070(工作日9:00-11:00,13:30-16:00);其他问题可咨询我办,联系电话:64253133,电子邮箱:zkb ecust.edu.cn。

2.考生离开上海市到外省市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须办理考籍转出手续;如在上海市参加不同高校自学考试,则无需办理市内转考手续。

3.考生务必在转入地规定的时间内,根据转入地要求办理考籍转入手续,否则本次考籍转移无效。